孟宗竹林
作者
中央研究院 臺灣史研究所
|
典藏者
中央研究院 臺灣史研究所
早期孟宗竹的筍子、細竹枝、竹子本身都有經濟價值,春筍與冬筍可食用,細竹枝可用來做掃帚,竹子可用來搭建鷹架。批發商會從山下到山上,向竹園主人包下一整片竹林,將竹林中生長三年以上的老竹取走。在砍伐竹子之前,竹園主人會先在生長達三年以上的竹子上標色作記號篩選,作記號者,是要當作母竹,用來生竹筍,不可以砍伐。買竹子的商人看到記號,就知道這根竹子必須要留下來。而生長未達三年的竹子太新,不合用,因此就算未作記號,也不會被砍走。
近來,要上山砍竹子的商人也變少,有些竹園離車道較遠,需要走路才能抵達,由於市場上竹子的需求也減少很多了,像那種交通不便的竹園,收購竹子的商人根本也不會想去買。
商人收購竹子,也等於是替竹園主人疏伐,竹園也不可太密,以確保竹子能獲得足夠的陽光。
近來,要上山砍竹子的商人也變少,有些竹園離車道較遠,需要走路才能抵達,由於市場上竹子的需求也減少很多了,像那種交通不便的竹園,收購竹子的商人根本也不會想去買。
商人收購竹子,也等於是替竹園主人疏伐,竹園也不可太密,以確保竹子能獲得足夠的陽光。